隆澜

专注危险品仓储|运输|配送整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24H服务热线:021-68160180
专线服务:150 0079 6253
当前位置首页 » 隆澜新闻中心 » 隆澜新闻中心 » 危险品资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返回列表 来源:隆澜物流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5-21 10:47:5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其中,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和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危险品物流 危险品运输 危险品仓储 危险品配送
    【责任编辑】:隆澜物流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危化品仓储危化品服务危险品资质客户案例联系隆澜网站地图